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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為台北地院。記者王聖藜/攝影 分享 facebook 清大博士生林仲桓去年6月遭改裝車駕駛胡家瑞闖紅燈撞倒,檢方指控,林捲入車底後,胡駕車將林拖行致死,事後肇事逃逸,另持有槍械,依殺人、槍砲罪起訴胡;台北地院審理,今天判決胡家瑞有期徒刑18年,併科罰金10萬元。可上訴林仲桓的父親林如山於日前辯論庭出庭表示,胡家瑞有前科,但都被法律原諒,懇求法官這次不要再放過胡;胡家瑞否認撞人後將被害人拖行致死,不認殺人罪。26歲的胡家瑞去年6月22日深夜11點,開車行經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、民權路交叉路口,突然闖紅燈並高速迴轉,撞倒過斑馬線的林仲桓及另名許姓女子,林仲桓被卡在車底下,又疑被拖行致死,檢方指出,胡肇事後逃逸,車子開到停車場,發現林的筆電卡在車下,是把筆電丟到新店溪。胡向檢警辯稱,當時車內音樂很大、隔熱紙又黑,「沒發現撞到人」,不過,檢方勘驗監視器畫面並比對目擊者證詞,認定胡家瑞迴轉時先撞上許女,再撞上林,林還被拖行約50公尺,且車速因此變慢、車體激烈晃動,胡不可能沒察覺肇事,將他依殺人罪嫌起訴。此外,車禍發生近4個月後,胡在去年10月15日清晨6點多,於新店家中持槍自轟頭部,又被警方查辦,胡對警方自稱因撞死人心情不佳而想尋短,另被檢方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嫌起訴,法院今天一併論究他的2種罪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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